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宋鯤鹏)“我昨晚一晚上没睡着觉,多亏了你们苦口婆心地规劝,让我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我现在想通了,马上就来投案自首!”4月12日上午,涉嫌帮信罪的网上逃犯许某某在投案前,给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打来了电话。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37岁的许某某经常急需资金周转用于道路工程项目。今年4月初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一条“轻松贷款不求人”的广告,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的他很是心动,于是添加了“客服”微信咨询贷款事宜。“客服”告诉他,如果要贷款,只需要提供贷款人名下银行卡的实体卡,然后他们两天之内就能办理放贷,不需要其他任何手续费。于是,许某某将两张银行卡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对方提供的一个位于深圳的地址。几天后,一直未等到“客服”消息的许某某通过微信询问贷款进展,对方却称银行卡未通过审核,无法为其办理贷款。许某某要求寄回自己的银行卡,对方却让许某某自行去银行挂失补卡,然后就再无音信。又过了几天,许某某发现自己名下常用的另外5张银行卡也被冻结无法使用了。
4月11日晚,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梳理线索时,发现许某某被山西省高平市公安局以涉嫌帮信罪列为网上逃犯。通过对他的调查,了解到许某某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其他不良嗜好,此前无犯罪前科,通过劝导有较大可能会主动投案。于是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来到了许某某位于林口县某小区的家中,但其家中无人。随后,民警拨通了他的电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劝说许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威慑及民警劝说下,许某某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于4月12日来到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投案自首。经查,许某某邮寄给诈骗分子的银行卡被用于转移诈骗赃款累计47万余元。
目前,该人已被羁押,待山西警方解回。
警方提示:时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在不断翻新,诈骗分子借助“网络贷款无门槛”等话术吸引有相关需求的人员,从中获取对方的银行卡用于转移诈骗所得。广大群众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网上“网络贷款无门槛”的说辞,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个人信息,不能抱有自己不知情或者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犯罪就与自己无关的侥幸心理,小心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