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姑丽皮亚·帕米尔)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1年底,马某与阿某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孩子由其母亲马某抚养,父亲阿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调解书生效后直至2022年12月,阿某连续十二个月均未支付抚养费,共计3600元,马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对阿某的各项财产线索进行了调查,冻结了其银行卡及微信,但因余额不足未能执行。
为妥善化解矛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来到被执行人阿某家中,对阿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不主动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后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阿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1小时内将抚养费全部凑齐。
群众诉求无小事,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在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温暖,真正做到善意执行暖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