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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竟然“手把手”诈骗 刑警千里追击 犯罪分子终伏法

时间:2023-10-08 14:40:1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董永贵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董永贵)“共享屏幕”诈骗是一种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所谓“共享屏幕”,简单来说就是不同的移动设备,如手机、电脑等之间共用一个屏幕。当开启“共享屏幕”功能后,两个移动设备上会呈现一模一样的屏幕效果。如此便利的功能,也就被心术不正的不法分子利用,设计出新型骗局。

  近日,亚布力林业局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骗局。9月12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内一名居民报案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被骗了12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亚布力分局刑侦大队立刻开展工作,经调查核实民警了解到,被害人于今年9月的某天中午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是航空公司的人员,说被害人已订购的机票被取消,改签的话可以给予赔偿。被害人没有考虑太多,就在对方的“指导”下,使用了“全视通云会议”APP的屏幕共享功能,犯罪分子在看到被害人的手机界面后,竟开始了“手把手教学”,诱骗被害人进行手机银行转账操作。期间,被害人共计向对方转账2次。操作过后,受骗群众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12万余元被转走了,这才惊觉自己可能被诈骗了,随后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亚布力分局刑侦大队在初步掌握案情经过后,快速对案件进行梳理研判,发现骆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犯罪。在成功获取嫌疑人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骆某的所在地新疆进行抓捕。经多日的奔波,在新疆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9月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将犯罪嫌疑人骆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骆某对其出租自己名下银行卡供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骆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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