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长江 姜蕾蕾)2月9日(大年三十),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群众上门求助,求助人名叫王某某(山西太原人)因犯罪判刑,于大年三十刑满释放,走出看守所时其身无分文,也联系不上亲朋好友,无奈只好向公安机关求助。
此时正在值班的北城派出所副所长张强,民警王辉得知情况后,主动拿出400元现金给王某某当作回家的车费,并帮助他踏上了回家的车。
“你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以后绝不能重蹈覆辙、触犯法律,只要你脚踏实地的干,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临行前,民警对其进行再三叮嘱。
王某某表示回去后一定会找个踏实稳定的工作,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400元钱虽然不多,但它足以温暖浪子的心。对于王某某来说这无异于是雪中送炭,让他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希望,同时也让他应验了“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的真正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