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周晓斌)“虽然您说这是职责所在,可不把锦旗送到您手上,我们始终觉得不能表达这份感激之情……”近日,被害单位代表这样对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说。
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利用职务之便,共侵占被害单位哈尔滨某食品有限公司价值660余万元的货物,销售后共获利524万余元。双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除追缴回的违法所得外,被害单位尚有130余万元经济损失未得到弥补。这种情况下,如何更高效率帮助企业拿回这笔钱成了难题。
据了解,近日,经法官多次接待被告人亲属,向被告人及其亲属反复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不能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为被害单位追回全部经济损失660余万元,并对五名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不仅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也较好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