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宣扬)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4月11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公安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在文化公园开展“防事故,护春耕”推进“亮尾工程”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结合春耕春播期间群众出行集中、农用车辆出行增多的实际情况,民警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免费粘贴反光标识等方式,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大力宣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佩戴头盔的良好出行习惯,民警详细讲解了酒驾、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车辆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劝导群众农忙时切勿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活动最后,通过现场问答互动的形式向群众免费发放安全头盔,达到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群众在“家门口”、“家跟前”接收最新最全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活动现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单950余份、为100余辆农用车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识、发放安全头盔100顶。
据介绍,巴彦县公安局将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真正将文明出行意识的种子种在每一名群众心中,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