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建青 武英华)为深入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更好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4月16日,山东省沂水县开展全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主会场设在县综治中心,各乡镇(街道)“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综治平台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
会议强调:“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为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着、用得上的“带头人”,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工作过程中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三大员”。一是当好法治教育的“宣传员”,将法律法规宣传触角延伸至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切实提升农村群众法律素养。二是当好基层法治的“服务员”,推进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当好村支“两委”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三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注重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隐患问题,妥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培训会上,临沂市委市政府、沂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山东廷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廷峰解读《民法典》亮点,讲解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县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调解专家王克清讲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与技巧。两位授课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参训人员解读了民法典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条款和案例,以及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宅基地、物业等矛盾纠纷的化解技巧等内容,切实提高了两类人员的法律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