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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4-05-24 14:37:41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修彦兰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修彦兰)近期,校园欺凌这一社会问题不断引起社会的关注与热议。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法治观念,防范校园欺凌发生,5月21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楠楠应邀到兴隆林业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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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以“防校园欺凌,检察官‘未’你而来”为题,结合案例和日常生活的事例向在场学生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等学生们关心的问题,并且通过案列解析校园欺凌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情形,呼吁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校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阵地,此次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下一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学校之间沟通协作,持续发力、不断创新,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引导青少年正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提升自护意识和能力,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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