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甘肃省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严查驾驶报废车、套牌、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主动出击,夯实路面管控。大队精准施测,抽调警力成立“执法小分队”,定人定岗定责,利用机动性强的特点,灵活调整上岗时间,深入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严查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6起。
履职尽责,消除路面隐患。执勤民辅警围绕“抓重点时间、巡重点路段、查重点违法”的要求,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投入警车6辆,警用摩托车4辆,警力25人,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报废一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震慑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宣传警示,强化安全教育。通过实地走访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汽车维修厂等场所,集中宣传报废车辆的维修整改、拆解、报废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驾驶报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驾驶报废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机动车驾驶人自觉自愿及时办理机动车报废相关手续,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
案例1:2024年4月10日08时30分,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瓜州县西湖镇四工村北沟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时,违法行为人多某某持准驾车型为“D”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甘F1**01的轻型普通货车,车辆状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在瓜州县四工北沟路南15米处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案例2:2024年4月11日10时22分,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纬四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时,违法行为人赵某某驾驶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在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纬四路至石板墩出纬四路西165米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下一步,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牢固树立“除隐患就是防事故”的理念,进一步持续强化辖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抓好源头安全隐患,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