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孜热提约麦尔·达伍提)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立足“立审执”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调解后跟进督促履行,将审判延伸至执行。6月23日,塔县法院成功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履行,打通了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
2023年12月4日,被告陈某向原告何某借款2.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期满后,被告陈某却未予偿还,原告何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有调解的希望,随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前主动支付0.2万元,对于剩余的2万元,承诺一个月内还清。
案件虽然调解成功,承办法官依然关注履行还款义务进展情况。眼看履行期限将至,承办法官联系被告,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做工作。截止2024年6月23日,陈某将剩余2万元借款及案件受理费一并偿还给何某。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塔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调立结合、审执联动、判后跟踪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社会治理增效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