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武英华)金秋开学季,普法正当时。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着力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9月2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到第七实验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暨法治副校长观摩培训活动。第七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武广源为全校师生做“与法童行 快乐成长”法治讲座,局机关和律师所22名法治副校长参加观摩培训。
课堂中,武广源以全体人员奏唱国歌开始引入宪法,以大树为比喻讲解了宪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然后从法是什么、生活中的法律、法律如何保护我们及预防校园欺凌四个方面进行授课。结合孩子们身边的小故事,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孩子们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校园欺凌的形式、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我们是不是都有自己的名字,这个就是我们的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我们要做一个勇敢的人,大胆说“不”,同时我们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冷漠的旁观者、可恶的欺凌者。”生动细致的法治讲座教会了学生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课堂中,为积极回答问题的孩子发放了法治沂水吉祥物“沂小法”和“沂小豸”钥匙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沂水县司法局将持续发挥好法治副校长、副园长作用,多维度、多形式地深入开展好“法治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共筑平安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