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伟)9月8日16时30分许,甘肃省酒泉市交通警察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巡逻至连霍高速2615公里处时,发现有一辆两轮电动车滞留在应急车道,处境十分危险,大队民警见状立即停车救援。
经询问得知,贾某是一名旅行外卖骑手,从新疆返回途中,在哈密误上高速骑行至我辖区。由于长时间、远距离骑行导致后轮爆胎,在贾某多次修理无果正一筹莫展时,被民警巡逻发现。
路面车流密度大,货车排队通行,贾某身处环境危险,巡逻民辅警合力将电动车抬到警车后备箱,将贾某带至瓜州县城电动车修理处,期间对贾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电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后果较为严重。在民警的帮助下,贾某修好了电动车,现场感谢、赞扬了民辅警救助群众的精神,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