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吐尔洪江·吐尔孙)“吐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新疆某公司负责人吐某在收购西梅干,你们快来.....”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收到申请执行人阿某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行动成功办结了一件标的为6.5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申请执行人阿某和被执行人新疆某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吐某签订买卖12万元西梅的买卖合同。阿某依约向吐某供货后,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6.5万元货款,经阿某多次催促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吐某支付剩余货款。莎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阿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吐某未履行义务,阿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莎车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按照规定启动了网络查控,并实地走访调研,但因被执行人不在辖区且电话联系不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局干警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在某乡找到了被执行人吐某,其正在收购西梅干。核实财产情况后,执行法官向吐某反复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都愿意“以物抵债”结清欠款。当天,吐某将7吨多的西梅干抵偿给阿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解决执行难绝非一蹴而就,申请执行人作为与被执行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了解的更为深入和全面,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提供线索,能够缩短办案周期,及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此,希望更多的申请执行人能够积极配合执行、参与执行,与执行干警共破执行困境,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