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巴泰)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案件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无力还款,负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财产已被足额冻结,若扣划该笔款项将导致担保人没钱款种地。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了解详情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妥善处理了此案,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因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对其财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冻结了有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账户足额案款30余万元。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得知该笔款项是担保人为种植农作物向他人所借,若被扣划,则育苗不能下地、土地不能种植,将给担保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生活难题。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深入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了担保人的实际情况后,决定对冻结的案款采取灵活处理措施。通过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阐明了担保人的实际困难,并建议债权人考虑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以减轻担保人的经济压力。同时,法院也要求被执行人积极寻找还款途径,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在法院的协调下,债权人与担保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对冻结的案款采取分期扣划的方式,在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确保担保人顺利进行种地生产,这一处理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方式,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用行动诠释担当,以温情化解纠纷,在涉民生案件办理中更好地平衡强制力与包容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