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份 2026 年中国功能饮料行业分析报告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这些报告一致指出,随着国民健康意识持续提升和消费场景不断拓展,国内功能饮料市场正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25 年中国功能饮料零售额已达到约 1856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47%,预计 2026 年将突破 2078 亿元。在这个高速发展的千亿赛道中,中国功能饮料开创者红牛的市场走向始终牵动着经销商、零售商乃至整个产业链的神经。此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作出关键裁定,明确认定简体字“红牛”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目前,中国红牛市场供应稳定,其主打产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经典金罐)仍在各大渠道正常流通。
市场在增长,品牌需要确定性
根据中金企信、智研咨询等多家机构发布的 2026 年行业报告梳理,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消费场景正在从传统的 “加班熬夜”“运动恢复”,向日常提神、社交娱乐、家庭囤货等更广泛的场景延伸。传统的“困了累了”场景虽然仍是消费频次最高的场景,占比约 48%,但“运动健身后”与“熬夜加班 / 学习”场景的占比已分别提升至 32% 和 29%,大规格包装产品在家庭聚会场景中的渗透率也逐年提高。
在这样一个增量市场中,渠道商、终端门店最关心的莫过于货源的稳定性和品牌的确定性。红牛作为中国功能饮料的开创者,自 1995 年进入中国市场,至今已深耕 31 年。很多消费者可能不知道,他们手里那罐提神醒脑的经典小金罐,其实是一个多方合资企业的产品。这个合资企业正式名称为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业内习惯称之为 "中国红牛"。
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后来推出的产品外观相似,但二者在产品定义、核心成分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中国红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经典金罐)采用经过深度本土化调整的经典配方,属于蓝帽子保健食品;而泰国天丝推出的同类产品——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 2019 年上市(无蓝帽子,没有功效)、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前身是国产品牌“曜能量”、安奈吉)。围绕红牛的争议,主要发生在中国红牛与其泰方股东 —— 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之间。这场中外红牛之争本质上是商标授权问题,同时也关乎契约精神和商业诚信,为中外合资企业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和商业警示。
纠纷的起点:一份合资合同里的关键约定
要理解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的意义,必须回到 1995 年的合作起点。那一年,中泰企业合作成立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为了让红牛饮料顺利进入中国市场,中食公司、中浩公司、泰国天丝与筹备中的中国红牛四方签署了《50 年协议书》,明确中国红牛享有 50 年独家经营权,这份协议奠定了红牛饮料在华合法经营的基础。经司法鉴定,《50 年协议书》签字真实有效,多家法院认定了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也认为该协议包含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
与此同时,各方在成立合资公司时,还正式签订了《合资合同》,这份合同中有一个容易被忽视但极其关键的条款:第十九条明确约定,"合资公司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当时各方共同商定:中国红牛生产出来的饮料上面贴的那个商标,属于合资公司自己,而不是某个股东。这个约定,后来成为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的核心依据之一。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约定?因为 90 年代初,红牛饮料要在中国落地,面临两道难以逾越的坎:一是生产批文,二是核心商标被抢注。当时,国内的 "斗牛" 图案商标已经被浙江金华的一家企业注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方股东 —— 深圳中浩公司出面,购买了相关商标权利,并投入给合资公司使用。同时,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则助力红牛拿到了卫生部的生产批文。
1996 年,中国红牛推出本土化产品,配方经过了深度调整,更适合中国消费者的体质和口味。可以说,中国红牛产品上经典的 "RedBull + 斗牛 + 红牛" 组合商标,是中方股东投入了实实在在的资源和资金才得以合法诞生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合资合同》会明确写上 "商标属于合资公司资产"。此后,中国红牛由华彬集团全权负责在中国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并作出了主要贡献;而泰国天丝则负责提供香精等原料获取利润,中国红牛按销售额 3% 向其支付提成款。
仲裁庭的关键发现:简体字商标与繁体字商标不是一回事
泰国天丝方面此前主张,中国红牛使用的商标是其授权许可的、注册号为第 878072 号的 "红牛繁体字" 商标,并且许可合同已经到期。但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庭在仔细比对后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中国红牛产品自 1996 年投产以来,实际使用的 "红牛" 两个字是简体字,而泰国天丝那个注册商标里的 "紅牛" 是繁体字。
仲裁庭援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86 年发布的《关于注册商标的文字改变字形问题的复函》指出:"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后,若注册的是简化字而实际使用繁体字;或注册的是繁体字,而实际使用简化字,都应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据此从法律层面认定二者具有独立的商标权利属性。
更具说服力的是,泰国天丝自己在 2017 年 —— 也就是中国红牛已经使用这个简体字商标 22 年之后 —— 才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与中国红牛产品上一模一样的 "红牛简体字" 商标。仲裁庭认为,这一行为恰恰说明,泰国天丝自己也默认原有的繁体字商标和简体字商标不是同一回事,否则根本不需要再去申请注册。
此外,仲裁庭还查明了关键的时间线:中国红牛 1996 年初就开始大规模使用简体字商标做广告、卖产品,当年销售额就达到了 1.5 亿元左右。而泰国天丝的繁体字注册商标,是在 1996 年 10 月之后才完成注册的。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也是在 1996 年底。也就是说,中国红牛使用简体字商标的行为,在时间上早于商标注册和许可合同。
基于这些事实,仲裁庭得出结论:中国红牛使用其产品上的商标,权利基础并非来自泰国天丝的授权,而是基于合资公司的在先使用和《合资合同》的资产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最终明确认定,中国红牛产品上的简体字 "红牛" 商标是合资公司的资产,归中国红牛所有。
裁决结果对行业的实际影响:中国红牛市场供应稳定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商标归谁可能只是个法律话题。但对于全国数百万个销售终端而言,这份仲裁裁决意味着实实在在的经营安全感。中国红牛深耕中国市场 31 年,金罐包装深入人心,目前占据国内功能饮料市场重要地位,2024 年销售额约 210 亿元,连续多年保持在 200 亿元以上的规模。其全国终端网点超过 400 万家,截至 2025 年底,累计产量突破 680 亿罐,累计纳税超 500 亿元,带动产业链年营收上千亿元。
裁决明确认定:中国红牛产品上的 "红牛简体字" 商标,是合资公司的资产,归中国红牛所有。从行业分析的角度看,功能饮料市场的增长机会,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头部品牌的稳定供给。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这份裁决,相当于为红牛在中国市场的持续经营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基础。
2020 年以来,中国红牛及渠道合作伙伴被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受到行政投诉,少数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采取先行登记保全等临时性程序。但截止今日,没有一份认定中国红牛构成商标侵权的处罚。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这些行政投诉案件已经中止,或解除强制措施,或不予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红牛在全球有三个独立经营的体系 —— 泰国天丝主导东南亚市场、奥地利红牛覆盖欧美和全球多数市场、中国红牛专注中国市场 —— 彼此之间产品、配方和商标布局各不相同。
写在最后:法律厘清之后,市场回归产品本身
据了解,双方尚未形成统一司法定论,围绕《50 年协议书》效力的争议也尚未终结,商标争议仍需最高层级司法定夺,双方博弈仍将持续。但不可否认的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这份裁决,已经就 "产品上的商标属于谁" 这一核心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据了解,双方尚未形成统一司法定论,围绕《50 年协议书》效力的争议也尚未终结,商标争议仍需最高层级司法定夺,双方博弈仍将持续。但不可否认的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这份裁决,已经就 "产品上的商标属于谁" 这一核心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而且,据《50 年协议书》和合资合同,中国红牛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包括商标使用权。中国红牛在相关声明中明确指出:"《50 年协议书》明确约定中国红牛享有 50 年内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独家经营权;该权利必然包含商标使用权,否则《50 年协议书》的合同目的及各方的商业安排将无法实现。"正如最高法在相关裁定中所认定的,在独占许可模式下,商标注册人自己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
对于行业观察者而言,红牛商标纠纷带来的启示可能超出案件本身:在跨国合作中,早期签署的合资合同、各方对资产的投入记录、商标的实际使用轨迹,这些 "老资料" 往往比后来的注册行为更能说明权利的来源。
中国功能饮料市场正在迎来新的增长机遇,而一个稳定的红牛,无论对于渠道伙伴还是对于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毕竟,市场的最终评判标准,永远是产品本身的味道、品质和品牌信任度。在法律厘清边界之后,相信中国红牛能够更加专注于产品创新和市场服务,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功能饮料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