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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七旬老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林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20-12-04 13:22:43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李昌 李博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李昌 李博)采伐水曲柳、黄菠萝等天然林木,用于搭建苞米架子,黑龙江宾县一年逾七旬老汉因此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刑罚。在深入推进“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宾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于近日破获一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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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宾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在宾县民和乡青莲寺北山巡查时发现,一年长老汉正在山上采伐天然林木,遂立即制止。经了解,该老汉苗某(72岁,宾县民和乡人)于当日早7点多钟,带着手刀锯来到青莲寺北山伐木。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会同宾县公安局民和乡派出所民警来到苗老汉家中搜查,在其家中发现并扣押了柞树、槐树、桦树、榆树、水冬瓜树、水曲柳树、黄菠萝树等天然林木共66段。办案民警在对青莲寺北山采伐林木现场勘查中,苗老汉指认,在现场发现的4株水曲柳伐根和1株黄菠萝伐根均系其本人采伐。

  水曲柳、黄菠萝和核桃楸是东北三大名贵木材,也是珍贵的三大阔叶树种,水曲柳和黄菠萝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核桃楸是国家三级保护植物,均为我国禁伐木材。苗老汉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11月18日,宾县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

  经查,苗老汉想在自家搭建苞米架子,知道水曲柳树、黄菠萝树、榆树、桦树等都是硬木,不易腐烂,就在11月10日至11月15日期间,多次来到家附近的青莲寺北山,用手刀锯采伐了柞树、槐树、桦树、榆树、水冬瓜、水曲柳树、黄菠萝树等天然树木10余株,其中,包括水曲柳树4株、黄菠萝树1株,将采伐的这些树木拉回家中锯成树段。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宾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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