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实现乡村建设行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指数的现实举措。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能有效地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破解新时代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态宜居环境向往的难题,实现乡村生态振兴。
近期,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佳木镇加依村紧锣密鼓地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三区分离”工作。此项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投入较大,个别低保户、脱贫边缘户、监测户因为经济原因,面临“掉队”问题。为此,加依村村“两委”、“访惠聚”工作队研究决定:绝不能让一个人在人居环境整治这个提升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中“掉队”,要让每一个人都能在人居环境整治中提升幸福指数。组织党员干部、工作队员积极响应县委关于党员干部想问题在一线、服务群众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增长才干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的号召,为低保户家庭提供人力、物资支持。
8月25日以来,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到一小组低保户图地汗·买米提孜家为其砌墙、翻整土地、打地坪。“访惠聚”工作队为其提供2000元的专项补助,资助其购买砖、水泥等物资,帮助其清理建筑垃圾,整理庭院。
低保户图地汗·买米提孜感慨地说:“党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好,乡村振兴亚克西,我也要努力为人居环境整治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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