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自己的松花江面包车号牌被注销,为了“对付”交警检查,便“张冠李戴”,挂了一副已报废的昌河面包车号牌,最终被“天眼”识破,受到法律严惩。
9月28日12时许,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临晋中队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一辆晋M68***牌号、灰色面包车涉嫌套牌违法,正向执法站方向驶来,执勤民警立即严密布控,并成功截停该面包车,结果发现驾驶员周某某竟然还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登录机动车信息网查询发现,周某某驾驶的松花江面包车原车牌“晋MYP***”,2013年已被交管部门强制注销,其当前使用的“晋M68***”号牌,应为一辆昌河面包车所有,审验期至2014年2月份,目前已达报废标准。面对结果,周某某承认该车是自己贪图便宜,于2015年买的二手车,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和参加年度审验,并不知道号牌真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临猗交警扣留了面包车,收缴了“晋M68***”号牌,并依法对周某某做出7000元罚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