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居民反映,称台州立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重油锅炉生产沥青,同时在未采取有效安全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排放致癌物,而相关部门却未对该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
据了解,建设沥青搅拌站首先应得到发改委能耗审批,取得节能评估手续,相关部门立项,获得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方可准许建设。而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永椒路6号的台州立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开始建设到开工生产,只有一份环评备案表,并未取得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立项等相关文件。
据知情人讲,重油锅炉属于高能耗锅炉,凡使用重油锅炉的项目未经过能耗审批的应当禁止使用和生产,并予以拆除。台州立兴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但使用高能耗锅炉,尤其没有配备低温离子+活性炭吸除烟除尘设备,致使沥青烟气和苯并芘严重超标排放。
据专家介绍,苯并芘的存在对人体健康有着巨大的威胁,首先它是强致癌类物质的代表。苯并芘的毒性具有长期和隐匿的特性,当人体接触或摄入苯并芘后即便当时没有不适反应,但也会在体内蓄积,在表现出症状前有较长的潜伏期,一般为20~25年,同时也会使子孙后代受到影响,有些科学家甚至担心苯并芘会阻断人类的进化。
那么,这样一家如此各项手续不齐备,且没有环保设施的污染企业竟能开工建设和长期生产经营呢?何时能够关停?
就此问题,虽已向台州市相关部门作了反馈,但遗憾的是至今未得到答复。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黄六昌) |